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MB199149/2023-00147

  • 发布单位:

    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

  • 主题分类:

    文化

  • 发文字号:

    荆文旅发〔2023〕24号

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28 15:50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荆州经开区公务服务局、纪南文旅区经发局,局直相关单位,各景区(点):

现将《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工作机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活动工作专班

2.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演出申请表

3.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某景区申请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活动的复函(示例)

4.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活动演出回执单

 

2023年6月28日

 

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工作机制

(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服务,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搭建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工作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开展文艺进景区活动为依托,积极为全市文艺表演团队与景区合作共赢创造契机,大力弘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助力荆州建设荆楚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

二、活动时间

以景区需求为导向,坚持常态化开展,在中国传统节假日、寒暑假及旅游旺季等时间节点增加活动场次。

三、活动地点

荆州全域需要文艺演出服务、具备演出条件的景区。

四、工作内容

(一)成立工作专班。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各景区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市地方戏曲传承院负责活动实施,同时成立文艺节目专家指导组,指导各文艺表演团队精心打造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品质优良、互动性强的演艺节目。(详见附件1)

(二)实行节目优选。鼓励全市各文艺表演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国有文艺院团、艺术学院学生、优秀歌手、社会文艺团队、体育协会、儿童表演团队、器乐表演团队及民俗活动演出团队,根据景区不同节庆主题、场景规模等实际需要,设计各具特色的展演节目。遴选展现荆楚地域特色的歌舞、器乐、传统戏曲、曲艺、小品等文艺节目“入库”。入库节目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平台进行展示并及时更新。

(三)搭建演出平台。根据景区需要提供“订单式”、“点单式”服务,与演出团队、景区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同时建立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评价制度,定期组织交流,总结经验,积极推动互动共享、合作共赢。

(四)举行艺术赛事活动。分春夏秋冬四季,在不同景点举办少儿歌手大赛、荆州民歌赛、“花魁”楚服汉服争霸赛、动漫演艺锦标赛等特色赛事,为景区营造文化氛围,增加游客流量。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市地方戏曲传承院要把游客和景区需求摆在第一位,与景区签订合作协议,保证演出质量、保障演职人员人身安全。景区要提供舞台、音响等基础演出设备,制定活动应急预案,保障演出圆满完成。

2.规范操作,有序运行。景区在节目库选择节目套餐,于活动开始前15天,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表(附件2),经审核后,复函给景区(附件3),并通知市地方戏曲传承院组织演出。演出结束后,景区对演出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填写《荆州市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活动演出服务回执单》(附件4)。工作专班核对每场演出附件2、3、4信息,申请划拨补助经费。

3.保障经费,完善提升。对优质文艺节目进景区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从文旅专项经费中安排专项预算,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文艺节目进景区的效果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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